扶函〔2020〕3号
肇庆市扶贫办,各驻县工作组、驻村工作队:
根据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贯彻落实全省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(2018-2020年)的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中山办发〔2019〕1号)“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。对口帮扶资金由各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,2019-2020年按每村每年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统筹安排财政补助引导资金,用于帮扶地区产业经济发展及公共设施建设。”的要求,为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,现将2020年度省内脱贫攻坚中央、省驻市单位及市直单位帮扶资金下拨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下达的资金共1900万元(详见附件),对中央、省驻市单位及市直单位联合帮扶的38条相对贫困村,按每村50万元的标准,安排2020年度省内脱贫攻坚帮扶资金,共计1900万元,专项用于省内脱贫攻坚工作。该笔资金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到帮扶市对公账户,再由帮扶市分配到相对贫困村所在县扶贫资金账户。其余由镇区帮扶的93条相对贫困村,参照此标准执行,所需资金由镇区自行安排解决,并尽快落实到位。
二、有关单位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后,请结合实际情况,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管理要求,切实加强资金管理、分配和公开公示工作,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,确保专款专用。
三、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,经济科目请据实列支,年终编报支出决算。
附件:1、2020年度省内脱贫攻坚中央、省驻市单位及市直单位帮扶资金安排表
2、2020年度省内脱贫攻坚中央、省驻市单位及市直单位帮扶资金分配表
3、2020年度省内脱贫攻坚中央、省驻市单位及市直单位帮扶资金分配明细表
中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
2020年2月28日
(联系人:周志洪;电话:88221312)